中共如皋市委党校课题组
近年来,如皋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江苏沿江沿海开发战略机遇,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拼搏创新,经济社会实现了持续跨越发展。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如皋市牢固树立维护稳定第一责任理念,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着力构建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体系
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近年来,如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明确市委、政府领导分管、联系信访维稳工作,每年及时调整充实信访工作领导组和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全省县级市中第一个开通了12345市长公开电话、市民热线及各类举报电话,方便群众通过电话网络反映问题,减少走访。各镇(区)充分整合信访维稳工作资源,建成了政法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配备了专职信访助理,市级机关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近年来先后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170多次,研究和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310多件。二是明确目标,层层落实责任。近年来,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关于有效预防和处置越级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11个,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责任、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责任、参与应急处置的责任。每年年初,均召开全市信访维稳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南通市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年度工作任务,总结表彰,落实工作措施。每年市政府与各镇(区)和市级机关各部门都签订信访工作责任状,并将信访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建设考核体系,纳入各镇(区)和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各镇(区)和部门也相应召开专题会议,与村(居)和下属单位层层签订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推动信访责任制向下延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三是领导带头,推动信访工作的开展。近年来,市主要领导亲自带头批阅群众来信,亲自接待来访群众,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起深入镇(区)、村(居)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开展“三解三促”活动。经统计,2005年以来,市委书记、市长累计阅批群众来信4897件,占来信总件数的51.7%;市四套班子领导累计接待群众来访3164批6217人次,来访接待交办件办结率96.7%;深入基层下访1147次,协调解决信访问题1546件;牵头会办重点信访事项396件,会办件问题解决率98.7%;包案处理信访突出问题240多件,包案事项化解率93.6%。由于市主要领导的率先垂范,有力地推动了各级对信访工作的重视,进一步促进了信访工作在全市的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扎实推动信访维稳各项重点工作
1、畅通诉求渠道,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近年来,如皋市牢固树立“让信访群众好办事,为信访群众办好事,将信访群众事办好”的工作理念,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定期接访、约访会办、包案下访、分析研判、应急处置、信访救助、督查督办、通报考核、领导约谈、责任追究等领导干部接访十项工作机制,形成了领导干部接访提前公示、整体联动、定期例会、跟踪督办、情况日报、交流汇报等工作流程。如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均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并提前2天在报纸、电视台等载体向社会公示,其他党政领导每周一分别到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二是扎实推进领导接访。接访过程中,市领导、责任部门及镇(区)联合接待来访群众,能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交由责任主体单位限期调查处理答复。市主要领导接访情况进行公示交办,明确办理要求、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领导接访月点评制度,将上月交办办理的情况进行汇总交流点评,有效地推动了一批信访问题的解决。今年1-8月份,市四套班子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296批651人次,其中市主要领导接访103批218人次,现场解决41批107人次,交办62批111人次。全市共接待群众来访783批3022次,分别下降11.4%和6.1%,劝返去京上访18批25人次,分别下降33.4%和34.5%。三是积极开展领导下访。持续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建立了以“及时梳理群众诉求、实时代理群众事务、即时处理群众难题”为主要内容的信访“三理工作法”。领导下访采取带案下访、检查督办、一线接待、现场办公、座谈走访、驻点指导、调查研究等形式,由下基层驻村蹲点的领导进行带案下访,查找矛盾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对群众诉求合理的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交办,按照规定的时限和标准给群众答复,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在一线、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1-8月份,市四套班子领导下基层接待群众来访328批499人次,其中市主要领导下基层接待群众来访42批186人次。
2、加强源头预防,认真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源头预防是关键。如皋市始终坚持“维稳关口前移,工作重心下移”的工作理念,将信访工作的触角向预防、控减方面延伸,夯实信访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了市、镇、村三级矛盾排查网络全履盖。
一是健全完善风险评估机制。紧紧围绕征地搬迁、涉法涉诉、劳动保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在研究制定政策的同时,特别在出台涉及民生重大政策、实施影响群众切身利益重大项目时,认真落实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做到有明显不稳定风险的政策不出台,大多数群众不支持的项目不立项。对新上工业项目增加安全评估,安评不能通过的,一律予以否决。在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征收集体土地、重大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之前,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二是加强矛盾纠纷四项排查。重点围绕“突出信访问题、有风险预警的项目、安全事故隐患、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环节”四个方面,全面推行网格化排查,建立维稳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排上来、抓推进、解决好,确保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三是扎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探索建立了现场化解、庭式调解、联动会办等矛盾化解机制。加大访调对接工作力度,实行市镇村三级联动排查化解矛盾,建立了联合接访、联合排查、联合调处、联合督查、联合回访、联合考核和驻访制、移送制、联调制的“六联三制”模式,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线。今年以来,共调解矛盾纠纷3124例,调处成功3083例,调处成功率达98.7%。
3、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如皋市高度重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以“停诉息访、案结事了”为目标,狠抓关键举措,集中力量攻坚,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8月底,省交办的27件信访积案已化解20件,化解率74%,另外7件也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是领导约访,包案化解。对上级交办的27件信访积案和如皋市自排的43件重点信访问题,全部落实市四套班子领导和镇(区、园)、部门领导包案,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个口径、一抓到底,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亲自接谈、亲自调研、亲自处理,实现包调查、包处理、包督办、包结案、包息访、包稳控,有效推动了信访积案的化解。省交办的张风鸣、刘世莲、丁泽华等6件信访积案通过市领导约访得到妥善处理。二是联合会办,形成合力。化解信访积案,需要相关镇(区、园)、部门整体联动,共同努力。如皋市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负责、镇区和部门包干落实机制,对每件信访积案,由市包案领导召集相关镇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调查分析,共商化解方案,形成了市领导统一指挥、镇区和部门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三是上下联动,化解矛盾。如皋市高度重视涉及省际和中直单位的“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对接,请示协调,力促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7月29日,国家信访局孔红伟处长一行来如皋市检查督导会办纪要落实情况,对如皋市工作推进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以人为本,积极救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群众,实施“阳光关怀”,建立了信访和涉法疑难案件市财政专项救助资金170万元,对相关信访人进行救助,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同时,对符合办理低保条件的对象,积极帮助办理低保,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今年以来,已支出信访和涉法救助资金58万多元。通过经济救助,解决了130多户信访群众生活困难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是涉法涉诉问题纷纷挤上信访“独木桥”。《信访条例》规定,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涉法涉诉事项信访部门不予受理,但部分信访群众存在信“访”不信“法”,再加上到政府上访成本小和方便快捷的特点,便纷纷挤上信访“独木桥”,政府部门不受理,就到处越级上访告状,给当地政府施加压力。经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发生的越级上访案件中,涉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占全年越级上访总量的48.4%。
二是基层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问题。新的历史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给基层信访维稳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基层信访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尤为重要。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信访干部力量与信访矛盾问题失衡,基层专职信访人员90%以上身兼数职,有的负责拆迁工作,有的负责包村工作,长期处于疲惫状态。作为专职信访人员,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化解信访矛盾问题当中,影响了本职工作的正常开展。从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上看,基层信访人员40%以上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合理,存在着不能适应新时期信访形势任务的需要。另外部分基层信访人员调整频繁,有的进入信访干部队伍还不到两年,通过培训刚进入情况又调动了工作,影响了信访工作的连续性。
三是信访事项终而不结问题。个别信访人员,信访程序或司法程序均已终结,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理应停诉息访,但信访人固执已见,仍以同一事项不断到各级缠访、闹访,提出无理要求,上级机关不再受理,信访人就采取非理性和非正常手段到国家敏感地区非正常重复上访,给当地政府施加压力,导致工作反复,影响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四是跨地区信访问题解决难度较大。有些信访事项属于“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三分离”跨地区案件,所反映问题的责任主体不属于本市范围,处理难度大,人员稳控难。
三、几点建议
一是要制定出台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具体实施办法。按《信访条例》规定,三级终结后,对仍继续缠访的、上访人坚持不按程序落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等不应是信访部门受理的仍在信访部门纠缠的等情况,要明确具体的处理意见,以便信访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要上下衔接,统一口径,共同做好工作。对一些已经按有关政策得到解决的信访问题,但信访人要求过高还不满意,不断赴京上访的,应该上下统一口径做好信访人工作。对基层已有结论,特别是经过信访事项“三级终结”的或正在办理的,上级机关不应该立案交办或是三番五次立案交办,要有“不予受理”的明确态度,以避免基层劝返再劝返,屡接屡访,没有尽头。对已有明确结论意见而仍上访不断的典型信访个案,上级可适时介入,采取联合听证等方法给予明确答复。
三是要严厉打击无理上访且有违法行为人员。信访工作实践中很多群众是因为自己利益受到侵害而信访,但也确实存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信访达到个人超额利益或非法利益。对少数无理缠访、闹访人员,不能一味迁就,过度“人性化处理”,该打击的要坚决打击,以收到“打击处理一人,教育疏导一片”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是要进一步做好引导依法信访工作。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依法信访的氛围,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建立信访工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在处理信访突发事件或疑难信访案件时,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上访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阐明政策及法律依据,并引导和帮助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五是配齐配强基层信访干部力量。各镇(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对信访干部的配备,将一些年富力强、精力充沛的年轻干部,充实到信访干部队伍中,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身体和进步,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需必要的条件。要建立一套集动力、压力、活力为一体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明显、业绩突出、德才兼备的信访干部,应及时做到重用和提拔,进一步调动信访干部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课题组成员:孙海云 何玉茹 宗慧敏 陈 乾,执笔人:孙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