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改革中股权如何设置?
股权设置可设集体股和成员股,所占总股份比重的大小,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成员股可根据人口、劳动贡献等因素合理确定分配系数。
50.成员股一般包括哪些类型?
实践中,各地成员股主要根据人口数量和在集体劳动时间分别设置,包括人口股(基本股)和劳龄股(农龄股)两种基本形式。其中,人口股(基本股)体现集体经济的保障功能,基本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籍性质及家庭承包土地数量等要素配置;劳龄股(农龄股)体现对集体经济发展的贡献,主要根据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时间及贡献配置;两者的具体比例由各村根据当地资产构成、历史形成和福利政策等实际情况确定。此外,有的地方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增设了募集股、劳动贡献股(风险责任股)等一些特殊类型的个人股份。
51.如何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
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制订完善章程,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的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证书管理制度,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当以农户家庭为单位,颁发集体资产股份证书。证书样式由省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股权证书遗失的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二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台账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股份,应当以农户家庭为单位记载。加强对集体资产股份的登记、交易和变更管理,将集体资产股份的登记、变更、交易以及股东名册纳入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归档管理,并在县级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档案管理制度,将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决议、实施方案、章程、股东名册等重要资料全面整理,立卷归档。
52.如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台账?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台账,是指为加强和规范对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证书的管理,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农村集体股权证书的内容,及时分类登记造册形成的账簿。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台账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编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名册;二是编制集体资产股权登记簿,对本集体资产股份的数量、变更、交易、抵押、担保等内容分别登记造册并及时记录。
53.为什么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
股权管理主要有两种形式或者说两种模式。一种是动态管理,也就是说能够在一定时期内随着人口的增减而调整股权或者份额。第二种是静态管理,生不增、死不减,保持稳定。管理模式的确定应该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由群众来选择和决定。但从制度设计上来看,农民的几项基本权利应该相互衔接,农民的土地承包关系要求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从实践层面上看,固化到户的静态管理模式也占据主流。所以农户家庭的股份总额一般不随户内人口增减而调整。
54.农村集体收益分配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制定经成员认可并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收益分配制度,明确收益分配范围,规范收益分配顺序确定收益分配比例,对收益分配中集体公积金、公益金的提取比例、性质、用途等作出具体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收益分配范围和依据。明确拥有股份的集体经济成员有收益分配权,集体经济成员拥有的股份份额是享受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
(2)收益分配的顺序和比例。明确把当年已经确定的收益总额连同以前年度的未分配收益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合理分配。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处理好分配和积累的关系,提取的积累和分配的比例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章程确定。
(3)收益分配方案的产生和执行。年度收益分配方案要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同意通过方可实施,还应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5.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如何分配?
集体经济组织要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收益分配范围和比例,对收益分配中公积金、公益金的提取比例、性质、用途等作出具体规定。无收益不得分配,严禁举债分红。一般遵循以下顺序:
(1)提取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包括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公益设施建设;
(2)提取应付福利费,用于集体福利方面支出,一般根据上年实际开支提取;
(3)股份分红,提取积累后,按照成员和外来投资者股份份额进行分红,也可以现金方式对外来投资者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分红,在此之后在成员之间按股份进行红利分配。
56.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具体包括哪些?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持有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所具有的功能。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集体资产股份的权能包括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六大权能。
57.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有几种退出方式?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将所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有偿让渡给其他成员或本集体的权利。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主要有两种:
(1)内部转让,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通过交易的方式将所持股份有偿转让给本集体其他成员的行为。现阶段,原则上不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并对受让方占有的股权比重合理设置上限。
(2)集体赎回,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将所持集体资产股份退回给本集体的行为,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价格收购赎回。(未完待续)